河南省消减“药占比” 减少药费近60亿


时间:2012-02-27





去年处罚不合格处方医师万余人次

昨日,2012年全省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召开。会上通报:去年,我省卫生系统共查处收受回扣、红包、开提成和各种乱收费行为132个,涉及人员64人,有效遏制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过度医疗现象发生。

据悉,2011年,全省三级医院共对不合格处方医师予以经济处罚4425人次,暂停处方权25人次。而在此前召开的2012年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也曾通报:2011年,全省二级医院共对不合格处方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6147人次,暂停处方权19人次,暂停执业处理2人,吊销执业证书1人。这意味着,去年,我省经济处罚不合格处方医师万余人次。

去年,我省完成507种基本药物的新一轮集中招标采购,招标价格比国家公布零售指导价下降六成多,比上年下降31.8%,两年来,让利群众药品费用23亿元。此外,医院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持续下降,与2008年相比,减少药品费用59.57亿元。

省卫生厅厅长刘学周表示,我省要进一步降低业务收入中药品收入所占比例,将药品收入所占比例与单位集体荣誉挂钩、与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职务任免挂钩、与医生职称评聘挂钩。并以县级医院综合改革为重点,在洛阳、焦作、平顶山、漯河四个省辖市县级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行药品零差率销售。2013年,在全省所有县级医院全面铺开,彻底打破“以药养医”机制,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行为。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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