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来调研 河南各部门给小微企业要实惠


作者:王俊伟    时间:2012-02-28





昨日,全国工商联调研组在郑州举行小微企业“保生存谋发展”河南座谈会。省工商联、省工商局、省工信厅、省地税局等部门,分别根据自身了解的情况提出许多政策建议,希望国家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政策实惠些、再实惠些。

小微企业遭遇困境

河南省工信厅的统计数据显示,小微企业每年新增就业人数占全省新增就业人数的80%;全省18个省辖市的小微企业实现增加值占本地GDP的比重约45%,对财政的贡献率达40%左右,对经济支撑作用明显。河南省工商联主席梁静也指出,河南省的企业90%以上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90%以上是非公有制企业。但河南省工信厅的资料显示,从去年8月份开始,受大环境影响,我省部分行业的小微企业效益下滑,少数企业出现停产半停产现象。

昨日,前来河南调研的全国工商联小微企业“保生存谋发展”调研组组长、副主席黄小祥称:“当前,国内外形势发生一些变化,特别是小微企业遇到一些困难。”

目前,在中央其他部委及金融部门等支持下,全国工商联组织了5个调研组分赴全国15个省(区、市)进行专题调研。

黄小祥希望在河南省为期一周的调研中,能了解到很多好的做法和建议,带回去成为影响中央决策的依据。

河南各部门希望政策更实惠些

河南省地税局副局长楚新民提出,目前国家虽然给了小微企业不少政策,但实际的用处并不是很大。他举例子说:国家在2012年要免收小型微型企业的发票工本费,听起来,全省将有80万户小微企业受益,但实际上,一年下来也就是免8000万元,每户平均只有100元。“这100元对于有困难的小微企业来说,意义有多大呢?”

楚新民认为,国家要给税收优惠,力度不妨更大一些,比如,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最新优惠政策: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国家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型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河南省当时希望这个起征点能达到10万元甚至15万元。

再比如河南省给个体户的营业税、增值税起征点都提高到2万元了,但达到免税条件的商户的个税却没有免。实际上,个体户的营业额或销售额达不到2万元,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基本上达不到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

河南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发展处副处长朱孝恒也建议加大减税力度,他说,2011年有关部门进一步降低了微型企业税负,但这些政策仍只覆盖部分微型企业,如新的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上限为年收入24万元,远低于微型企业上限标准。他希望能将上限提高到50万元。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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