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维坤、贾廷喜、王晓文3人原系郑州金龙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后因工作调动,到郑州金龙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上班,工资也由后者支付。但郑州金龙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一直未与3人签订劳动合同,且自2010年1月份开始,没有支付3人工资。2011年9月5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判令郑州金龙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败诉并支付赔偿金。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郑州中院提起上诉。
郑州中院受理案件后,将案件及时分给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进行审理,合议庭优先将案件排期开庭。但鉴于案情比较复杂,合议庭经过认真评议后决定择期宣判。
这次开庭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是因为这是我省法院继3次集中审理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之后,尝试开设保护劳动者权益审判庭已进入实质的一步。
据了解,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目前,我省相关部门正在制定具体运作措施。
“这表明,在法院之外,正在营造一个由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大环境’,各部门共同协作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移交、侦办、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审判,办案效率必将大大提高。”郑州中院一名负责人说。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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