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近期下发了《关于印发河南省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省财政在今年将拿出一定资金支持开展涉农业务的担保机构。这对于引导担保业健康发展,服务“三农”有着积极意义。
据介绍,该专项资金用于涉农担保机构风险补偿的补助,对省内现有各类担保公司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给予涉农担保季均余额1%的补助,用于充实涉农担保机构风险准备金。
其中涉农贷款是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包括省内各金融机构直接发放给农户的用于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种用途的贷款;发放给注册地在县域以下(含县域)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及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的农、林、牧、渔业活动以及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贷款.
来源:新华网河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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