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方案,今年总体目标是全省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40万套,竣工22.5万套,项目计划投资504亿元。其中开工建设廉租住房8.8万套,竣工6.16万套;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4万套,竣工5.74万套;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8.9万套,竣工5.5万套;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8.3万套(其中,林业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2924套,垦区危旧房改造6000套,铁路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7748套),竣工5.1万套。
省政府要求省辖市、县(市)政府在4月底之前,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制订、立项、公布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征收公告等前期工作。5月底之前,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补助资金拨付各省辖市、县(市)。6月底之前,项目实现100%开工建设。12月底前完成全年竣工任务。
针对一些地方把保障房建在“荒郊野外”,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不完善,给老百姓出行带来诸多不便的问题,省政府明确要求将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安排在交通、生活便利的区域,贴近保障对象需求。各地在项目落实中要切实做到“三不”:对选址距离中心城区过远、缺少配套基础设施的项目不予立项,不予审批;对配套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基本入住条件的项目限期整改,不达标的一律不组织验收;对不按要求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商品房开发项目,不予办理预售手续。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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