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表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群众联系紧密,了解和熟悉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真实想法,能够对法院工作实施有效监督。
为此,河南省高院专门出台了相关制度,明确规定,全省各级法院的代表、委员专线电话不分星期天、节假日,24小时均有人值班,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全省各级法院专线电话的值守、记录、报告、处理、反馈等各个环节均设专人负责,并建立专线电话工作台账,详细登记来电、处理、反馈等环节的具体情况,坚决杜绝接而不报、报而不处、处而不复等脱节现象。接线员接到代表、委员的来电后,要对代表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问题及具体请求等做好详细记录,于一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督查联络部门,督查联络部门及时提出拟办意见,呈主管院领导批示后,交承办单位和部门进行办理。
河南省高院还规定,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电反映的问题和案件,一般一个月内办结,紧急事项及时办结。承办单位和部门在办理过程中,要进一步与代表、委员沟通,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听证,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凡是办理结果与代表、委员意见不一致的,一律由院领导包案负责,一律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一律当面与代表、委员沟通。承办单位和部门对来电反映的问题和案件办结后,要及时向代表、委员进行反馈、答复。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由合议庭、主管庭长、庭长、主管院长逐级与代表、委员沟通,必要时由院长亲自与代表、委员沟通。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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