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河南频道讯 (于慧平) 为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促进工伤保险基金健康运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在我省开展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
5月21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伤保险基金检查方案的通知》,自5月到10月底,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方式对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对象主要包括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工伤认定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伤残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需要延伸检查的相关单位、工伤保险待遇享受人及供养亲属等。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工伤保险基金制度建设情况,是否按国家、省法规政策规定制定具体的基金管理规章、办法,经办机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职责划分、待遇发放、基金支付等内控制度的建设情况等。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情况,基金内控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经办机构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情况,工伤保险登记情况,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情况,储备金管理使用情况,工伤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管理情况,工伤保险档案管理情况,经办稽核监督情况,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管理情况等。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管理情况,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认定及鉴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工伤保险基金使用和支付情况,基金支出项目和支付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审核情况,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转移资金、侵占挪用、欺诈冒领等损害基金的问题,是否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对工伤保险基金的使用情况,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履行情况,执行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情况,遵守物价部门收费标准情况,用药、治疗、检查及化验的合理性情况,出入院标准掌握情况,康复器具和辅助器具的使用情况及服务协议执行情况等。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此次专项检查是为了进一步管好用好基金、提高工伤保险管理水平和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的重要措施。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及时督促整改,并对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广大群众如发现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规行为,可拨打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省厅及各省辖市监督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附:工伤保险基金检查省厅及各省辖市监督举报电话:
省 厅: 0371- 69690119
郑 州 市: 0371-67180867
开 封 市: 0378--3666910
洛 阳 市: 0379- 63296379
平顶山市: 0375--2978808
安 阳 市: 0372-- 2209615
鹤 壁 市: 0392--3311390
新 乡 市: 0373--3026212
焦 作 市: 0391—8826960
濮 阳 市: 0393-- 6665609
许 昌 市: 0374--2626709
漯 河 市: 0395--3162169
三门峡市: 0398--2833725
南 阳 市: 0377- 63151314
商 丘 市: 0370--2781019
信 阳 市: 0376-- 7676868
周 口 市: 0394--8230186
驻马店市: 0396--2812996
济 源 市: 0391-- 6630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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