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出台意见为农民减负 涉农收费要做到透明


时间:2012-07-12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和涉农收费等方面保障农民的利益。

《意见》规定,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确保各种补贴、补助、补偿款足额、及时发放到户,不能截留、抵扣和代缴其他费用,不能“搭车”收费或配售商品。

涉农收费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对此,《意见》规定,凡是出台涉及农民负担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经农监部门审核并联合行文。计划生育、婚姻登记、义务教育这些农民的“家常事”,更要做到透明收费,服务到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要坚持学生自愿征订教辅资料的原则,不得突破“一教一辅”;学生食堂要在保证饭菜质量的基础上合理控制饭菜价格。村级组织为村民服务,不能擅自设立项目向农民收费。严格执行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

据了解,《意见》规定,如果连续2年被纳入重点监控范围的县市、区、乡镇、村及部门,不仅要实行“一票否决”,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来源: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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