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变更公益林保护与建设规划、擅自调整公益林区划范围等违规行为,后果严重者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日前,记者从河南省林业厅了解到,《河南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印发,填补了河南在公益林管理工作中无专门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可依的空白。
据了解,该管理办法分列8章30条,对公益林区划界定与调整、公益林保护、公益林建设、补偿基金管理、监测与信息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管理行为进行了规范。
《办法》规定,今后在公益林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若发生擅自变更公益林保护与建设规划、擅自调整公益林区划范围、违反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管理规定等违规行为,后果严重者,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时,该办法还规定纳入财政补偿的国家级公益林和省级公益林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省辖市或县(市、区)确定的本级公益林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本办法执行。
(来源:人民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