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工商系统严查取缔无照经营


时间:2012-02-15





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省工商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百天的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行动。

重点查处取缔的无照经营行为:有证无照的违法经营行为;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营业执照继续经营的违法行为;超范围经营需取得许可才能经营的项目。

重点查处取缔的无照经营场所:从事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存在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场所。包括农业生产资料、食品药品、文化娱乐、互联网上网、餐饮住宿、危险化学品、印刷及音像制品、美容洗浴、中介机构、旅游机构、小煤矿等重点监管行业和公共聚集场所,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取缔的无照经营场所。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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