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国有股转持政策


时间:2012-03-14





国有股转持政策的实行无疑是开辟社保基金充实资本金的新渠道、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但与此同时,也为创业投资行业和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市场化运作带来了困惑。

我省全国政协委员张懿宸在两会上提出,国有股转持政策的实行无疑是开辟社保基金充实资本金的新渠道、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但与此同时,也为创业投资行业和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市场化运作带来了困惑。

“首先,可能导致国有成分创业投资行业和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基金的投资回报大幅降低,甚至无法回收投资成本,进而对行业的公平竞争和市场化运作产生影响。”张懿宸分析说,其次还可能导致含有国有成分的创业投资行业和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基金丧失优质投资机会。同时,难以对基金管理团队的投资能力进行公允评价,不利于基金的持续经营与发展。

为此,张懿宸建议,在对社保基金投资的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基金进行国有股东身份认定时,豁免社保投资份额,不纳入计算范围;避免对划转比例“一刀切”,建议相关部门不以公开发行股份的总数为计算基础,而将转持义务界定为各国有股东所持股份的一定比例,较均等地履行义务;放宽豁免政策,将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基金纳入豁免范围;放宽豁免政策对投资企业的规模限制,对豁免的上市企业规模不做过细规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合理裁定豁免范围。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