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12名人员由于在以往公务员招考中存在违纪行为,且未满规定的处理期限,将不得参加本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
据了解,此次公布不得参加本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的12人,现正在人社厅网站上公示。《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规定,报考者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报考者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将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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