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省提前完成为期三年的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工作。此项工作2010年3月开始,截至目前,全省完成省级示范单位达80个,市、产业、县级示范661个。
据了解,我省对命名的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这使创建工作充满活力,得以深入持久地开展。在操作过程中,注重实行分类指导,在国有企业采取“四规范、五完善、六必须”的工作思路,“四规范”是在时间上、内容上、程序上和管理上对职代会进行规范;“五完善”是创新和完善了职代会的竞选制、激励制、监督制、约束制和培训制;“六必须”则是指改革发展目标必须经职代会审议,重要规章制度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职工的生活福利事业必须经职代会讨论决定,领导干部必须接受职代会的民主评议和监督,业务招待费的使用情况必须向职代会报告,集体合同的草拟、签订及履行情况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
在创建工作中,我省将其与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有机结合,指导创建示范单位实行职代会党政工联审机制、奖励激励职工代表、点题公开、总经理民主联系人制度,以及职工代表竞选制、职工代表津贴制、职工代表述职评议制、职工代表淘汰制、职工代表巡视制等一系列制度,带动了全省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制度的创新发展。仅2011年,全省职工提合理化建议13.3万件,其中已实施5.46万件,创经济效益14亿元。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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