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12大场所今起禁烟


时间:2012-05-31





  《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雾危害条例》5月31日将正式实施。自实施之日起,全市中小学、大中专院校、图书馆、国家机关等12类室内场所将全面禁烟。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不少冰城商家已提前自觉加入禁烟行列,为市民提供无烟环境。

  29日,记者走访中了解到,虽然未到条例实施之日,但一些餐饮、宾馆等商家已经张贴标识,建立无烟场所。在道外区宝宇荣耀时尚火锅店二楼大厅里,记者看到在大厅的明显位置张贴了禁烟标志,并配有“吸烟有害健康”等标语。午餐时间不少消费者都在这里用餐,大厅里却没有吸烟者。消费者张先生表示,他平时吸烟,但看到禁烟标志,知道公共场所不能吸烟了,就不好意思再吸了。

  宝宇荣耀时尚火锅店服务部经理费宝峰告诉记者:“今年3月起,他们就在店内设置了禁烟的标志和标语,把餐厅变成了无烟餐厅。大多数消费者都能自觉配合我们营造无烟环境。对于有吸烟意图或正在吸烟的消费者,服务人员会及时劝阻,保证店内的无烟环境。”

 在道里区老上号砂锅居索菲亚店,记者发现无人吸烟。用餐者王女士表示,这里是无烟餐厅。“我比较敏感,受不了烟味,来无烟餐厅就餐更加放心。”该砂锅居工作人员表示,去年起他们就开始在店内禁烟,得到了不少消费者的支持和肯定。

  31日起,哈市中小学、大中专院校、图书馆、国家机关等十二类室内场所将全面禁烟。如果您发现有违反条例者可拨打举报投诉电话举报。

  防烟举报投诉电话

 防烟监督电话 12320

  哈尔滨市教育局 84647272

 哈尔滨市文化局 84664543

 哈尔滨市体育局 88080330

 哈尔滨市旅游局 84664315

 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 84612345

 哈尔滨市民政局 84664407

  哈尔滨市食药监局 58826300

 哈尔滨市公安局 87661636

 哈尔滨市卫生局 84565938

 黑龙江省机场集团公司 82894000

  哈尔滨铁路局 86423407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生活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