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召开推进会议要求全面完成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任务


时间:2012-06-12





 11日,全省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推进会议在哈尔滨召开。

  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国中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效廉主持会议,副省长、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程幼东宣读《关于加快全省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会议认为,深化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发展文艺事业的重大举措,是我省文艺院团抢抓机遇、改变院团发展体制和政府扶持方式,更大限度地解放发展文艺生产力,通过进入市场获得更多发展资源,在竞争中做大做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必由之路。当前,全省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加快推进改革的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扎实工作,确保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会议要求,要结合实际,制定好工作措施和方案,加快推进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要坚决执行中央决定,认真选择改革模式,做到转制一批、整合一批、撤销一批、划转一批。一般国有文艺院团都要转制为企业,今后不再新设或恢复事业单位性质的文艺院团。要准确把握支持政策,加大对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改革的支持力度。省财政平均对每个转企改制的省属国有文艺院团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1000万元,用于公司注册资金、设备和服装购置。各市县也要认真研究,参照省里的做法制定好各自的优惠政策。要最大限度保证转制院团和演职人员的利益,兼顾当前改革与长远发展。在专项资金、政府购买服务、演出场次补贴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总体支持力度要高于改革前的水平。要加强领导,通过周密、细致的工作,确保6月底前完成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任务。确定转企改制的,要尽快完成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按照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确定划转、撤销、整合的,要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手续。

  刘国中强调,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各级宣传、文化、财政、人社、编制、工商、土地、税务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按照责任分工,发挥各自职能,对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特事特办”,积极给予支持。省直院团改革所涉及的政策,相关部门要抓紧兑现落实。对院团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做到既保证时间进度,又严格标准。

  张效廉在讲话时强调,《关于加快全省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是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关于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明确了我省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政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倒排时间,加快推进全省的国有文艺院团改革。要坚决按时限要求、按质量要求,完成好改革的各项任务。作者 蒋国华 孙晓锐

  来源: 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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