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讯 19日,《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在哈尔滨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凤春出席会议。由部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哈尔滨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参加的执法检查组听取了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我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情况的汇报,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提问。
《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自2008年正式出台以来,我省各级政府认真组织实施,依法行政,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还存在松花江部分水域及城市水体污染依然严重、规划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农业面源污染扩大、流域环境监管及风险防范能力依然薄弱等问题。通过本次条例执法检查,将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切实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根据统一安排,19日~21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分赴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开展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又讯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及 “龙江环保世纪行”采访团,19日下午对哈尔滨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检查、采访。
检查组先后检查了信义污水处理厂、哈药集团制药六厂和何家沟新康安桥段。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哈尔滨市共建设污水处理厂23座,日处理污水能力达150.8万吨。截至2011年底,哈尔滨市重点工业企业安装污水处理设施187台套,年处理量6000万吨左右。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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