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精神,紧紧围绕强化“四个责任”、打好“三个攻坚战”、抓好“六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上半年,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2139起、死亡610人,同比分别减少939起、93人,分别下降30.5%和13.2%;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占国家下达我省全年控制指标的37.47%。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格外关注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的一面,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会议要求,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抓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一是要大力宣传贯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确保各项要求全部落实到位。二是要强化煤矿、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重点抓好煤矿瓦斯和水害防治,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和“逢掘必探、先探后掘”措施,加大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力度;道路交通领域要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和“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三是要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做到思想上决不放松、标准上决不降低、打击上决不减力,下狠心、出重拳,及时关闭取缔一批、上限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严格追究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及责任人。四是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和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鹤岗国家级救援队伍和省内16支地方专业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力度,并做好汛期各种自然灾害预测预警工作,随时应对安全生产突发情况。要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的要求,在10月底前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抓紧理顺机构、增加人员、成立队伍。五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各级领导干部,要紧紧围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能,用心把握、用心工作、用心落实,确保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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