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下月起,大庆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市区从620元/人/月上调至680元/人/月,四县从360元/人/月上调至450元/人/月。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才可申请 是每个人在失业后都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科长蔡朝军介绍,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同时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的,并在失业后到社区或街道先进行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才可申请这项待遇。
凡主动辞职、合同期满、被单位除名、刑满释放人员都不能享受。
失业者手续齐全申办不超两天
失业保险缴费由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两部分组成,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记者了解到,申领失业保险金也是有时间限制的。蔡科长表示,所有手续必须在失业后的30天内办理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只要申报人手续齐全,两天内可办完。
申请者需提前准备“6表1证”
符合条件的人员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蔡科长介绍,申报人需要提前准备好“6表1证”。
“6表1证”包括在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办理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和在街道或社区办理的《失业人员登记表》、《未重新就业证明》,由本人填写的《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两张。
“申报者在准备好以上资料后,交到各区低保中心及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即可。”蔡科长说。
享受保险金期限与缴费年头“挂钩”
据工作人员介绍,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金额与申报者缴费年限有直接关系。申报者缴费年限越长,享受待遇的期限越长。具体见附表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时限最多不能超过24个月。
假如申报者在市区缴费满1年后失业,每月将得到680元失业保险金,期限为3个月。即使申报者仍没就业,享受期限也将终止。如申报者在领取保险金的第2个月重新就业,那么申报者的保险金就发到第2个月,剩余保险金将在参保者再次失业时补发。
失业期间政府分担申报者医保费
记者了解到,凡是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将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蔡科长说,按申报者缴费满1年为例,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3个月,个人不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部分钱将在失业保险金中支付,这项待遇享受的时限与其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时限相同。
另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死亡的,其遗属还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4000元和抚恤金6000元。
截至目前,我市市区失业保险参保人员为16.2万人,四县约有1万人。
来源:大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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