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黑龙江省分局获悉,我省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和管理流程将进行重大改革和调整:取消35项行政审核,简化合并了14项行政审核。此举为我省吸引外资创造了有利条件,也给企业“走出去”提供了便利。
据介绍,本次调整取消了大部分常规性业务的事前核准,包括直接投资账户开立、资金入账与结汇、境内外汇划转核准等35项具体内容。调整后,大部分常规性业务由以往的核准管理改为登记管理,即企业可直接到银行办理跨境收支与汇兑业务,无需再往返于银行和外汇局。
本次调整大幅简化归并现有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环节,精简企业在办理投资过程中的申请材料,取消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合同、章程等材料。政策调整前,企业办理一笔业务需提供几项甚至十几项材料;调整后,企业办理业务时只需提供简单的申请材料并填写一份统一的标准化格式申请表;并且取消了验资询证业务纸质材料,改为由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业务系统报送电子申请材料。同时,本次调整进一步缩短了直接投资业务审批时限,外汇登记等较为复杂的业务审批由以往的2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外方投资者出资验资询证等简单业务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本次调整大幅放松了直接投资项下跨境资金运作限制,放宽了外汇账户开立个数及异地开户限制和异地购付汇限制,取消购汇以及对外支付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在不同地区开立一个或多个账户,有利于涉外企业灵活配置和运用外汇资金;放宽了境外放款资金来源及放款主体资格限制,允许境内主体以国内外汇贷款对外放款,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向其境外母公司放款,拓宽了涉外企业资金境外运作渠道,国内企业“走出去”更为便利。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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