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近日从省人才服务局获悉,我省发布了《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人才流动机构管理性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人才流动机构管理性收费标准进行了核定,自今年1月1日起,全省保管档案费和单纯存档费均有所下调,3年后将自动取消收费项目。
人才流动机构管理性收费属于履行政府管理职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项目包括保管档案费(单位和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单纯存档费(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今年1月1日起,我省下调了这些收费标准,单位和个人委托保管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标准由每月20元降至每月12元,单位或个人委托单纯存档收费标准由每月10元降至每月3元。
3年后2016年1月1日起,我省将自动取消保管档案费和单纯存档费收费项目,实现免费保管档案。目前我省人才流动机构已实行新的收费标准,缴费至今年1月1日以后的,将按照新的收费标准顺延已缴费时间,若档案转出将退还多缴纳的保管档案费和单纯存档费。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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