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双鸭山市直机关工作作风,重点整治“庸、懒、散、奢”,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双鸭山市于2012年12月31日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八条规定》。
从严明工作纪律、改进调研工作、规范会议形式、严格控制简报、限制公务活动、提升工作效率、密切联系群众和加强廉洁自律8个方面提出15条具体措施。严明工作纪律。严禁迟到、早退和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严禁上班时间进行各种娱乐活动,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网上活动。严禁传播发放诽谤诬陷他人的信息、网帖、信件。非公务接待中午不得饮酒,公务接待也要饮酒适度、不饮名贵酒。
改进调研工作。严禁借调研、检查之名吃喝玩乐。一般不在营业性酒店就餐,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活动,不给基层增添负担,不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规范会议形式。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能合并的会议要合并召开,提倡多开视频会议或电视电话会议。会场不摆鲜花,不上水果、点心、香烟等,不准进行企业及产品广告宣传。
严格控制简报。部门报送市委市政府的工作简报每个委(办、局、室)只保留1种,并限报分管市领导,根据工作需要由分管市领导签报市党政主要领导。
限制公务活动。各类公务活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原则上不安排参观、游玩,不赠送纪念品。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未经分管市领导批准一律不准私自出席各类公务活动。
提升工作效率。严禁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密切联系群众。不允许对群众关心的事情不管不问、不理不睬,态度冷漠、作风粗暴。杜绝对群众的事有利益就办、无利益就不办,给“好处”就快办、不给“好处”就推拖,有关系就搞变通、没关系就讲条件。
加强廉洁自律。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管收送礼金礼品。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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