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张高丽副总理主持召开研究新能源汽车统筹规划创新发展工作会议,7月4日,马凯副总理主持召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座谈会,对新时期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出新的要求。安徽省要抢抓机遇,加大支持,出台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吴劲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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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为安徽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创新发展是“重头戏”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已经成为安徽省在全国具有先发优势和较强竞争力的重要产业,已经形成了以合肥、芜湖两市为中心,涵盖整车制造、动力电池、电机控制以及充电设施建设运营,集研发、产业化、推广应用三位一体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和国家相关要求,《政策》以推进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企业创新、产品创新、市场创新为基本导向,在修改的过程中,增强针对性、体现支持性、注重延展性、把握系统性、力求前瞻性、提升协同性。”据吴劲松介绍,安徽省充分借鉴了北京、上海、陕西、江西等地出台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有足够力度的支持政策,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强”。在“真金白银”支持的基础上,也注重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解决问题。
根据《政策》,安徽省将大力支持研发创新,主要措施包括:
实施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对经审核认定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5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3000万元。
补助资金采取分期分批拨付方式,项目启动后拨付40%,中期评估通过后再拨付50%,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拨付剩余10%资金。
整合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资源,设立省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中心,争创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
此外,《政策》也提出支持招大引强、支持企业成长的多项措施,譬如对企业投资实缴资本达到一定金额、主导制定新能源汽车领域相关标准、列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等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加大公共领域推广应用
据吴劲松介绍,《政策》在加大推广应用方面提出了5条政策,包括加大公共领域的推广应用,实施出租车“油改电”换购计划,加快充电设施建设,营造低成本便利化的消费环境,加强考核评估等。
在公共领域,安徽省将把新能源汽车纳入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省内新增和更换的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机要通信用车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
在“油改电”方面,从2018年起,一类市新增的巡游出租车100%使用新能源汽车,二类市比例不低于50%,三类市比例不低于30%。
针对新能源汽车在充电方面的需求,《政策》提出制定《安徽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0年)》,安徽各市要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和管理细则,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到2020年,建成各类充换电站600座以上,分散式充电桩18万个以上,具备满足2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充电需求的能力。安徽省内新增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同步配套充电设施,既有服务区尚未配套充电设施的,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充电设施扩建。
为营造低成本便利化消费环境,《政策》提出要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用电价格及充换电服务收费政策。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此外,安徽省还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分解下达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对评估合格且任务完成好的市进行分档奖励。”吴劲松说。(许丽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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