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出台多项财税政策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作者:赖文忠    时间:2011-02-28





  本报讯 近日,福建省经贸委制定了2011年节能工作专项计划。根据计划,福建省今年力争实现单位GDP(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2%、万元GDP能耗降低至0.769吨标准煤、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至1.078吨标准煤、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的目标。为实现上述目标,福建省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力促循环经济发展。


  福建省政府将加大对节能、循环经济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节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建设,支持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2011年,福建省将继续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政策和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政策,对每年节约标准煤1000吨以上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给予15万元以上的奖励,对每年节约标准煤100吨以上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3万元以上的补助。


  此外,福建省将加大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的财政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建设。2011年,福建省将继续认真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赖文忠)

来源:中华建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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