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陕西减排居西部首位


时间:2011-04-01





本报讯 (记者 李军)日前,从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环保新闻发布会上传出消息:“十一五”期间陕西省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全面完成,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幅度列西部地区首位。


陕西省环保厅副厅长李孝廉介绍说,环保部对陕西2010年及“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定结果显示,2010年陕西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为77.86万吨、30.77万吨,比2009年分别下降3.20%和3.25%,削减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与2005年相比,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分别削减15.55%和12.18%,超额完成29.6%和21.8%,均居西部首位。


陕西是典型的能源大省,能源化工占工业产值的半壁江山,在污染物减排中功不可没。据了解,该省控制污染从源头入手,“十一五”期间严把项目环评审批关,包括石油和化工项目在内的一批建设项目被否决或暂缓;采取各项措施对钢铁、煤化工、电解铝等行业落后产能进行坚决淘汰,关闭一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加大环保设施投入力度,全省93.3%的燃煤发电机组建成脱硫设施;渭河流域污染治理成效显著,流域内的化工企业加强技术改造,确保“三废”达标排放。


2010年,陕西探索以经济手段防治污染管理新模式,逐步建立环保经济激励约束机制。实施渭河上下游水污染补偿机制,对西安、咸阳、宝鸡三市政府因渭河超标排污开出380万元环保罚单,实现流域水污染防治绩效与辖区政府责任挂钩,为全国首创;去年6月在西北地区首次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截至目前已成功竞拍3次,共交易二氧化硫7700吨,交易资金4500万元,参与竞拍的绝大多数为能源化工企业。

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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