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与广东共建珠三角加工贸易转型示范区


时间:2011-04-20





商务部与广东省于日前签署《共同建设珠江三角洲地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合作协议》。协议明确,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东莞市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可考虑扩大试点范围,加快珠江三角洲地区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

  协议提出,将积极引导和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品牌创建,引进关键设备,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延长产业链;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减少资源能源消耗,提升加工贸易整体水平,为全国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益的探索和经验。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热点视频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第六届中国报业党建工作座谈会(1)

热点新闻

热点舆情

特色小镇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