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造纸、制革、印染、水泥等9个行业的106家企业,被列入了福建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在今年12月底前,这些企业必须拆除列入本年度淘汰计划的落后产能主体设备、生产线,不能恢复生产。
福建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厅际协调小组办公室6日在此间表示,福建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确保按期实现淘汰落后产能的各项目标,全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据介绍,福建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任务为:炼铁40万吨、炼钢3.5万吨、铁合金3.14万吨、水泥138.8万吨、造纸行业22.32万吨、制革行业65万标张、印染行业4150万米/2.1万吨、有色金属行业0.1万吨、电力行业6.2万千瓦。
近年来,福建积极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工作要求,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由于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部分行业落后产能比重仍然较大,已成为福建提升产业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福建应此严格市场准入制度,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防止新增落后产能。同时,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强化法律法规约束,加大执法处罚力度,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和重组,推进落后产能退出。
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福建将不予办理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注销或吊销已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新的投资项目等,甚至责令其关闭或撤消。而对存在瞒报、谎报行为,以及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年度目标任务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地区,福建将实行问责,由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罗钦文)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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