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近日公布的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该省计划到2013年,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海洋生产总值将达到520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4.5%,占全国海洋经济比重达13%;到2015年示范区海洋生产总值约7000亿元,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6%,占全国海洋经济比重达15%。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试点地域范围包括该省全部海域和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等设区市的市区及沿海县(市)的陆域,海域、陆域面积分别为26万和3.5万平方公里,其中海岛的陆域总面积约为0.2万平方公里。
在该试点工作方案中,浙江省政府指出,通过2011年~2013年和2014年~2015年的两期试点,将使得港口物流、滨海旅游、现代渔业、海洋装备制造、船舶工业、海水综合利用等产业优势更加明显,海洋科教、海洋生物医药、深海资源勘探开发等产业迅猛发展。
来源: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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