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3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获政策支持


时间:2011-05-16





山东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33个重点3日公诸于众,强力的政策支持令这些经济重点领域炙手可热。

  山东省政府在3日公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中,确定了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六大领域,分别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医药和生物产业、海洋开发和高端装备制造。

  在此六大领域中,该省首次公布了让业界广为关注33个重点。它们是高性能纤维、特种高分子材料、特种金属材料、精品钢新型材料、功能陶瓷;通信网络设备与产品、集成电路、高端计算机、新型显示、高端软件;太阳能、风能、核能、生物质能、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节能技术及装备、环保技术及装备、循环经济关键技术及装备;新医药、生物育种、生物制造;海洋开发重大基础设施、海水健康养殖、海洋精细化工、海洋工程技术及装备、高端船舶制造、海底资源勘探开发、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和数控加工装备、轨道交通设备、通用航空装备、石油装备。

  山东省政府表示,对上述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省级财政将进一步优化现有专项资金支出结构,每年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资金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

  该省要求各地各级政府应优先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供地,对属于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此外,记者获悉,山东还鼓励政策性信贷资金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企业到主板、中小企业板或创业板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设立地方财政参股的创投基金,助推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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