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三年内将为中小企业融资1200亿


时间:2011-06-08





本报记者获悉,为解决全省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融资难问题,吉林省已于近日制定并下发了《着力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融资担保工作的指导意见》,计划通过多渠道今年为中小企业融资400亿元,今后三年内共为其融资1200亿元。


  中小企业融资面临诸多难题


  受历史原因影响,吉林省各银行在信贷额度、信贷规模、信贷自主权等方面受各总行政策制约比较严重,致使今年全省中小企业年度资金缺口额度大约为560亿元左右。


  据调查,目前吉林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融资面临以下问题:一是随着货币政策适度收紧,信贷规模将比去年减少,银行惜贷现象将会有所抬头;二是企业贷款利率上调,融资成本提高,部分企业无力承担高融资成本;三是全省担保机构实力还不强,为企业增信手段有限,中小企业融资外力支撑能力较弱;四是金融产品创新不够,金融服务手段单一;五是企业获取金融资本的要件缺乏,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能力较低,多渠道融资方式欠缺。


  为此,吉林省今年将通过多渠道为全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融资400亿元。到2013年,力争每年为企业融资400亿元,三年合计为企业融资额达到1200亿元。


  其中,协调各金融机构每年为重点企业融资170亿元,3年合计融资510亿元;通过省级融资服务平台每年为企业融资20亿元,3年合计融资60亿元;通过不断扩展融资渠道,每年为企业直接融资10亿元,3年合计融资30亿元;建立并完善担保机构资本金持续注入机制,到2013年末,担保机构实收资本金力争达到90亿元,担保能力争取达到450亿元,每年为企业提供担保额200亿元,3年合计为企业提供600亿元融资担保服务;做大做强20~30户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县域覆盖率达到100%。


  五举措应对融资难


  为实现上述目标,吉林省将重点实施五项举措,即强化政策支持,着力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进一步发挥省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引导和促进融资作用,落实好其针对给予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奖励,给予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业绩考核的奖励,给予中小企业风险贷款的补偿和贴息,给予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营业税免征,以及风险准备金的提取和代偿损失税前扣除等政策。


  加大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力度,着力提升担保能力。全力推动优质担保资源整合和省、市、县三级担保机构联保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担保服务网络县域和重要节点城镇全覆盖。


  加强银企保对接,促进有效融资需求的实现。进一步完善政府、银行、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六位一体”的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巩固金融机构联络员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银行、担保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动,不断扩大合作范围。


  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与华融、长城、信达等资产公司合作,开展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对到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海外上市的企业实行择优扶持、分类辅导。


  加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信用体系建设,创建良好的信用融资环境。探索建立适合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特点的信用征集体系、评级发布制度以及失信惩戒机制,积极推进建立企业信用档案试点工作。

来源: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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