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吉林省工信厅获悉,“十二五”期间,吉林省将加快推进全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力争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多样化、组织体系网络化、创业服务专业化、服务平台标准化、服务内容国际化的孵化基地发展格局。到“十二五”末,初步建立起省、市、县三级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全省创业孵化基地总数达到400个,总孵化规模达到10000户。
据该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积极推进全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就是为了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在培育创业主体、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培育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建立和完善小企业的生成机制,从而进一步推动全省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为此,吉林省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培育新兴产业发展为导向,引导和扶持创业孵化基地通过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搭建创业平台,完善创业孵化服务功能,进而实现降低初创企业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和市场竞争能力的目标,同时为创业者和初创企业营造一个低门槛、低成本、低税收、零费率的创业环境。
基于这一指导思想,“十二五”期间,吉林省将重点围绕汽车、轨道客车、石化、农副产品加工、吉林特产、新能源、新材料、光电子、汽车电子、冶金、建材、纺织等产业,创建一批产业型、科技型、智力型、配套型和特色资源转化型的创业孵化基地;培育一批服务设施相对完善、产业培育功能较强的创业孵化基地。从而实现创业孵化基地由“大而全”、“小而全”向专业化、产业化和效益化方向的转变。到“十二五”末,全省省、市、县三级创业孵化基地总数达到400个,总孵化规模达到10000户。其中,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总数达到150个,重点培育科技型创业孵化基地10个,产业型创业孵化基地40个,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10个,打造5~8个国家级水平的创业孵化基地,总孵化规模达到7000户以上,年新入孵小企业达500~600户,年新增就业岗位2万个以上,初步建立起省、市、县三级创业孵化服务体系。
上述目标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2011年,新培育建设省级创业孵化基地10~12个,使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总数达到95个,总孵化规模达到4000户以上,平均入孵率60%以上。第二阶段为到2013年底,全省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总数达到120个,平均每年新培育10~13个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总孵化规模达到6000户,平均入孵率达到70%,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基本实现全省县(市、区)全覆盖。第三阶段为到2015年底,全省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总数达到150个,后两年平均每年新培育15个省级创业孵化基地,总孵化规模达到7000户,平均入孵率达到80%。
在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过程中,吉林省根据以往的经验和教训,特别强调遵循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坚持充分利用现有闲置资源,节约建设成本的原则。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用地列入当地土地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并优先给予安排;有条件的地区可减免或缓缴土地出让金,缓解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中资金紧张的压力。二是坚持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和完善孵化服务功能并重的原则。在抓好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强调更要注重孵化服务功能的建设,要求创业孵化基地要根据入孵企业的需求整合社会资源、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更新服务理念、创新赢利模式、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坚持多元化投资、企业化管理的原则。积极倡导科研机构、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等不同投资主体参与创建创业孵化基地。
在此基础上,吉林省将采取六项举措推动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主要包括: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加大对孵化基地的财税扶持力度。要求各级政府都要设立创业孵化基地发展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和运营。创业孵化基地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创业孵化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成本补贴和入孵企业房租补贴,以减轻创业孵化基地的运营成本负担,降低入孵企业的创业成本。同时继续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落实好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对创业孵化基地自用和租赁给入孵企业的房屋和土地,在一定限期内免征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以降低创业孵化基地的运营成本,为创业孵化基地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
来源:中国工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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