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推荐循环经济示范市县、园区(企业)和项目的通知》,决定在全省组织实施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据了解,此项工程将在今后5年内,在不同类型设区市和县(市),构建各具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的基本模式。力争到“十二五”末,河北省建设3个循环经济示范市、20个示范县(市)、50个示范园区和企业、滚动实施50个示范项目(简称3255循环经济示范工程),为各地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借鉴和示范。
据悉,河北省将把列入3255循环经济示范工程的项目纳入该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并将示范工程有关指标纳入全省节能减排考核体系。
来源:中国冶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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