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政府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保障性住房、城市轨道交通、能源、交通、电信等多个领域,与此同时,湖北省政府还出台了税收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对投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企业所得税。 湖北省还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医疗卫生、教育、文化、政策性住房等社会事业和民生领域建设。
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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