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推动福州厦门成为“大陆对台贸易中心”


作者:康淼    时间:2011-07-27





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18日表示,福建对台经贸合作要有新突破,要推动福州、厦门成为“大陆对台贸易中心”。

  孙春兰当日在福建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体会议上说,当前,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地区推动两岸经贸合作的势头迅猛,中西部地区政策优势日益显现,福建对台经贸合作必须要有新的突破。

  “我们要在促进两岸产业发展规划衔接上有新突破,着力加强福建省‘十二五’规划与台湾‘黄金十年’蓝图对接,在区域合作、产业布局、项目建设、双向投资贸易等方面开展更多合作。”孙春兰说。

  孙春兰说,福建省还要在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上有新突破,推动实施各项金融改革和创新,加快闽台合作的产业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股权交易市场等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区域金融发展合作机制。

  福建近年来积极拓展闽台经贸合作,围绕构建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区域,落实国家赋予的“同等优先、适当放宽”优惠政策,闽台经贸合作不断取得新突破。福建省加大了对台经贸和投资力度,入岛成立大陆第一个在台商会,福建省经商务部核准赴台投资企业25家,赴台投资企业数和投资规模保持大陆各省市第一。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闽台实现进出口贸易额56.6亿美元,同比增长10.8%,其中列入ECFA早收清单中大陆对台降低进口关税商品6.3亿美元,同比增长20.1%。福建新批台资项目195个,合同利用台资10.5亿美元,同比增长32%,实际利用台资17.5亿美元,同比增长23.8%。(康淼)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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