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辟“海西”建设新天地,全面实施发展规划


作者:罗钦文    时间:2011-08-02





21日,福建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在福州审议通过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动员全省人民为实现〈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而努力奋斗的决议》;3天前,中共福建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作出了《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决定》。

  一项决定,一份决议,为海西区中居主体地位的福建开辟海西建设新天地吹响了“集结号”:全面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在更高的起点上推进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

 2009年5月,国务院对外颁布《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海西国策”确立,赋予福建先行先试的政策;海西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福建迎来了一个新的战略发展机遇期。

  2011年3月,国务院批准《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这被解读为“中央支持福建发展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推进海西建设和福建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福建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海西建设和福建发展由此站在了一个更高的历史起点上。

  细读这两份各3000余字的决定和决议,“促进闽台交流合作”的海西脉动清晰可闻,成为福建推进海西建设的重中之重。“决定”将“进一步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促进两岸互利共赢”,摆在当前福建扎实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的六项工作之首;而“决议”多处强调“发挥福建在对台交流合作中的重要作用”,“大胆先行先试”,“着力推进两岸交流合作,促进两岸互利共赢”。

  对于闽台交流合作,“决定”和“决议”都聚焦中央赋予福建最大的“先行先试”政策。近年来,福建着力先行先试,实现了闽台交流合作的一个个新突破,诸如率先实现台湾农产品零关税进口,率先恢复对台渔工劳务合作业务,率先实现陆资入岛投资,率先与台湾大型企业集团对接,率先开通对台海上直航客滚航线……今后,福建在“决定”、“决议”中明确要把握海西建设的战略定位,努力构筑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建设两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区域。

  “先行先试”给了福建无限的创造空间。“决定”要求福建切实用好用足先行先试政策,全力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区域、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基地、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而“决议”强调福建要“加快在对台经贸、航运、旅游、邮政、文化、教育等方面交流合作中先行先试”。

  “先与行,践于试”,福建开辟海西建设新天地有了更多的新期待:推动福建在ECFA后续协议中先行先试,扩大早收成果,积极争取更多闽台贸易的主要产品、服务项目列入ECFA后续协议;建设厦门和福州“对台贸易中心”;争取在平潭申请设立两岸合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更加优惠的政策……

  备受海内外关注的平潭开放开发,也在“决定”和“决议”中引人注目。从“决定”和“决议”可见,福建将以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为海西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加快推进两岸区域合作综合实验,积极探索两岸“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合作新模式,努力把平潭建成两岸同胞合作建设、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共同家园。

  当前,福建正以“一天一个亿、一天一个样”的“平潭速度”,全力推进平潭开放开发:海峡大桥复桥以及上岛高速公路和铁路开工建设,澳前对台客滚码头8月底建成投入使用,岛内主要公路年内也将基本建成;协力科技园、冠捷工业园、风力发电场等一大批台商、外商投资大项目投建……

  纵观闽台先行先试和平潭开放开发,眺望海西发展,一个新的增长极正越来越清晰地凸现于中国区域经济版图上,崛起于台湾海峡的西岸。(罗钦文)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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