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开发获中央力挺,优惠政策优于经济特区


作者:陈国华    时间:2011-08-18





广东省政府6日凌晨提供的消息证实,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复同意珠海横琴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优惠政策,在通关、税收、支持粤澳合作产业园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皆有开创及突破性的意义。

  首先在创新通关制度和措施方面,将横琴与澳门之间的口岸设定为“一线”管理,横琴与内地之间设定为“二线”管理,按照“一线”放宽、“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原则实施分线管理,允许横琴居住人员;允许横琴建设商业性生活消费设施和开展商业零售等业务,发展旅游休闲、商务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中医保健、科教研发和高技术等产业。在横琴与澳门之间人员通关按现有模式管理的同时,研究对澳门居民进出横琴实行更加便利通关措施。

  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从境外进入横琴与生产有关的货物实行备案管理,给予免税或保税,生活消费类、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等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保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货物从横琴进入内地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按实际报验状态征税,在“一线”已完税的生活消费类等货物除外。内地与生产有关的货物销往横琴视同出口,按规定实行退税,生活消费类、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等采购的国内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退税的货物除外。横琴企业将免税、保税的货物包括用免税、保税的料件生产的货物销售给个人的,按规定补齐相应的进口税款。

  支持粤澳合作产业园发展。支持横琴中医药产业园内企业开展中医药创新研究,将药品监管机制改革的相关措施在广东省先行先试,授权广东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部分药品注册等事项的审批。对于粤澳产业园其他产业的检测、认证及相关审批,由有关部门结合相关产业实际情况及有关具体政策积极研究解决。

  广东省政府表示,国家给予的最优惠政策对加快横琴开发,构建粤港澳紧密合作的新载体,重塑珠海发展新优势,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和维护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陈国华)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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