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山东、浙江、广东之后,海洋大省福建挤上国家海洋战略的快车道
继山东、浙江、广东成为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份,浙江舟山成为海洋经济新区之后,海洋大省福建也正式明确“试点身份”,挤上国家海洋战略的快车道,福建有望成为我国海洋经济第五区。
日前,《中国经营报》记者从福建省发改委证实了这一消息。一位福建省发改委官员告诉记者,国务院以规划代文件批准形式,在批复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中提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福建开展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组织编制专项规划,鼓励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建设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这意味着福建省正式成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份,享受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的相关优惠政策。
上述福建省发改委人士透露,按照要求,《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试点总体方案》已经上报,国家发改委正在协调,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争取尽快报国务院批准出台实施。
挤进海洋经济试点门槛
身为海洋大省,福建省却险些与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无缘。2010年6月,福建省政府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恳请将福建列入国家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的请示》。同年7月,国家发改委正式确定山东、广东、浙江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份,福建旁落试点。
福建省发改委人士告诉记者,试点旁落,福建“奋起直追”。 2010年8月,福建省成立了全省打造海峡蓝色产业带建设海洋经济强省领导小组,由省长黄小晶任组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昌平任副组长。
在与国家发改委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后,福建省随即召开了全省推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对编制《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试点总体方案》等工作做了全面部署。
“可以说我们是硬挤进去的,形成了现在‘3+1’四个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地区。”上述福建省发改委人士表示。
“从陆域经济向海洋经济延伸,是发挥福建省沿海优势,拓展产业群、城市群、港口群发展空间的战略选择。”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指出。
在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官员和专家看来,此次上报的《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之前《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有很大不同。“海西经济区更侧重陆地的协调,现在海洋经济规划则是陆海统筹的,在更大的空间范围内进行规划。”
据本报记者掌握的《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初稿,《规划》涉及的空间范围为福建省管辖海域和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宁德6个沿海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的陆域,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公里、陆域面积5.47万平方公里,并将与台湾的两岸海洋开发深度合作以及与周边地区的涉海领域区域合作内容纳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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