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工商局获悉,为规范经营,加强企业自律,并针对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问题,河北省工商局日前对企业提出了“十个严禁”的要求。
这“十个严禁”为: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严禁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严禁销售产品标识、标注不符合规定的商品;严禁违法进行不正当有奖销售;严禁违法违规促销,欺骗消费者;严禁设置“霸王条款”,排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严禁在经营活动中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严禁违背消费者的意愿,强买强卖或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严禁逃避法定“三包”责任,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严禁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据介绍,今年以来,河北省12315系统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68575件,其中家用电器类申诉举报5272件,手机类申诉举报4898件,成为“众矢之的”。由于大型商业企业销售量较大,知名品牌市场占有率较高,因此涉及的投诉也相对较多。虽然全省没有出现恶性侵权事件,但部分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有的还十分严重。
河北省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企业要加强自律,规范经营,特别要加强消费者反映集中的问题的整改。各级工商部门将加大回访检查力度,对拒不改正或整改后再次发生类似违法行为的,将按照法律规定从严从重处罚;对约谈无效的企业,要结合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纳入重点监管。(白林)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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