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省政府马铃薯产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黑龙江省将多措并举振兴马铃薯种薯产业,“十二五”期间,全省种薯生产平均年增长率要保持在15%以上,力争到2015年,全省微型薯生产能力达2亿粒以上,种薯面积发展到100万亩,脱毒种薯扩繁能力达到200万吨,其中外销100万吨。
黑龙江省是传统的马铃薯种薯产区,发展种薯生产优势明显。全省现有从事种薯繁育的科研单位、专业公司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80多家,已经具备了上亿粒微型薯生产能力。由于黑龙江省纬度高,耕地面积大,马铃薯种薯生产的隔离条件好,可有效减少蚜虫传播带来的病毒感染几率,生产出的种薯质量好、退化慢、抗病力强、增产潜力大。更难得的是,目前随着南方冬种马铃薯的迅速发展,对黑龙江省种薯需求量越来越大,原因是黑龙江种薯九月上中旬收获,到南方十一月初播种,正好能自然度过休眠期,因此市场空间巨大。
振兴马铃薯种薯产业,黑龙江省将从四方面发力,一是建设省级马铃薯原良种示范区。选择在克山等种薯生产大县开展以试管苗工厂化繁育、微型薯培育和贮藏窖为主要内容的马铃薯原良种示范区建设。二是加强种薯扩繁基地建设。鼓励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参与种薯扩繁,推行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扩大基地规模,提高扩繁产量和质量,优化品种和品质结构。三是落实好国家马铃薯原种生产补贴试点项目。按照国家确定的每亩100元补贴标准,对马铃薯主产区、优势产区符合条件的原种繁育企业和合作社给予补贴,提高种薯扩繁能力。四是加强种薯质量监管。严格执行种薯生产、经营行为许可制度,加强日常监管、质量抽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发挥专业质量检测机构作用,建立从脱毒苗、微型薯到生产用种的全代系质量监控制度和种薯质量追溯制度,确保生产安全。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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