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从严控制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用电


时间:2011-12-14





  本报讯 针对部分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出现较快反弹增长的态势,日前,山东省政府发出通知要求采取措施,将能耗增量控制和节能预警调控结合起来,切实抑制其过快增长,确保完成今年的节能目标。


  山东省提出,要对钢铁、铝冶炼、铜冶炼、铁合金、石化、电石、焦炭、水泥、煤炭、电力、烧碱等高耗能行业采取有效措施,扭转能耗增长过快的局面,从严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对新增的32户高耗能企业进行逐户审查,严肃查处越权审批、分拆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行为;对已经纳入今年淘汰计划的落后产能和高耗能落后工艺、设备,要在11月底前全部退出运行,确保已关停落后产能按时拆除主体设备、生产线;从严控制高耗能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用电,对未按期淘汰落后的企业以及超能耗限额用能的企业,依法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等制约性电价措施。

 
  据悉,为强化节能责任,山东省将实行预警督查联合集中办公,从11月下旬开始,到2012年1月底前,在全省开展为期70天的节能降耗督查集中行动。

来源:中国冶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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