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福建省林业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认定福建福人木业有限公司等85家企业为2011-2013年度福建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据了解,认定为福建省林业产业化龙头的企业,其资格有效期为两年。省林业厅和省财政厅对认定的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省林业厅不定期对龙头企业进行监测。动态监测合格的龙头企业可享受其间优惠政策;监测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并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根据福建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须以森林资源为经营对象,主业突出,具有市场开拓、科技开发、加工流通、辐射带动等能力,并在同行业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须能通过各种利益联接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动林农发展商品生产,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
福建省现有规模以上的林业工业企业2700多家,上市林业企业15家,拥有中国名牌产品2个、中国驰名商标11枚、省名牌产品154个、省著名商标56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5个。2010年,全省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1673亿元。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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