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募集200亿元资金建设低碳生态城市


时间:2013-11-27





  昨日,广东省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签署关于共建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的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将携手探索低碳生态城镇化发展模式,从推动城乡规划创新转型、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略建筑行动计划、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展开合作,力争到2020年使广东城市低碳生态建设整体水平大幅度提高。

  根据协议,住建部将积极协调财政部等有关部委,争取对广东给予资金支持。广东在协议期内也将募集不少于200亿元资金投入低碳生态城市建设。

  规划指引:“三规”再添一规——碳规

  一个完善、科学的规划往往决定一个城市和区域发展的制高点。广东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示范省的一大亮点,就是在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这“三规”的基础上,增加了“碳规”——低碳生态城市规划。

  根据《协议》,住建部将支持广东探索城乡规划转型创新,构建适应新型城镇化需要的规划体系,促进区域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构建多中心、网络化、各层级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以及以自然生态保护和绿地生态网络建设为重点的生态安全格局,探索组团式、紧凑集约、功能复合的城市空间发展模式。

  广东将创新城乡规划编制方法,统筹城乡发展的规划体系和协调机制,按照“以功能定项目、以项目定指标、以指标定控规”的原则,从区域发展、环境安全、产业布局、资源利用等方面加强科学调控。同时建立符合广东实际的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评价指标,指导各地研究编制实施低碳生态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将低碳生态的主要目标和技术指标落实到各层次法定城乡规划之中。换句话说,未来,规划的政策调控和空间引导作用将得到强化,绿色低碳理念和指标将融入到城乡规划体系,也将融入到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据了解,广东将制定城乡规划管理落实低碳生态要求的工作规程,并以珠三角为试点,健全从规划编制到实施全过程的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管理机制。广东也将总结光明新区、深圳前海、中新广州知识城的经验,形成符合广东特点的绿色生态城区规划建设标准,指导有条件的城市建设绿色生态城区。

  城市基建:试点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近日,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爆燃事故再次引起了公众对地下市政管道的关注。而此前,由于地下管网缺乏统一规划管理导致马路挖了填、填了挖的“拉链马路”现象,“一场雨淹了一座城”的城市内涝等问题也一直遭人诟病。

  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就明确要求加大城市管网建设和改造力度。除了要求加强城市供水、污水、雨水、燃气、供热、通信等各类地下管网的建设、改造和检查,国务院还提出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而根据《协议》,住建部将指导广东加强综合交通、供水、排水防涝、燃气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广东在住建部的帮助下,也将成为较早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程的地区之一。

  此外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广东也将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建设,积极发展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更大力度建设城市步行、自行车“绿道”;推进垃圾分类,优化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特别是指导广州、深圳城区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低能耗、自循环处理和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等。 

亮点

  城市降温”行动低碳改造社区

  在节能减排的大潮下,建筑能耗因大约占到全社会能耗40%及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愈量程,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有专家调查称,目前在我国既有的约430亿平方米的建筑中,仅有4%的建筑采用了先进的能源效率改进措施。建筑节能的空间巨大。

  近日,省政府发布了《广东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吹响了以发展低碳绿色建筑来加强广东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广东绿色低碳发展以及新型城镇化的冲锋号,并提出“十二五”期末全省累计建成绿色建筑4000万平方米以上的目标。《协议》显示,广东的绿色建筑行动计划将得到住建部的支持。

  根据《协议》,住建部将在绿色建筑发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和建筑工业化等方面加强工作指导,并力争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

  广东则将建立起全国领先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财政激励政策、用电指标定额,容积率奖励和土地出让等创新型政策支撑体系;2014年起全省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新建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以及广州、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同时积极实施“城市降温”行动,推进全省旧社区低碳生态化改造;支持广州、深圳等城市创建高标准建筑节能示范区等。

  亮点

  市场化运作:实施市政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制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方面提出,“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这些精神在《协议》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

  《协议》明确,住建部将指导广东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机制和融资模式。广东也将完善以奖代补政策,推进实施市政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符合法律和国务院规定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经营。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设立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基金。推动碳金融发展,综合利用税收、社会资金、外资以及财政资金投入低碳生态建设和产品、技术的研发与推广运用。

  此外,广东将完善碳排放交易机制,构建适用于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等市场化推进建筑节能的体制机制。同时积极创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综合示范省、国家低碳试点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城市、绿色生态城区、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园区循环化改造、地下综合管廊、高性能绿色建筑等多层次、多类型的试点示范项目。

 专家解读

  “碳规”将进一步约束城市发展模式

  针对《协议》最大的亮点“碳规”,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规划设计所副所长杨成韫表示,之前的“三规”各种规定和边界也较为清晰,而且是全国统一的标准。但是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标准不明晰则容易造成不规范和破坏现象的出现。他因此认为,《协议》的签署,能从政策上进一步规划和协调,对于快速粗放的发展模式进行约束和调整转型。另外,将生态和环境的关注纳入总体规划的考虑范围,对与人们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进行更加清晰明确的规定。

  杨成韫表示,“三规”分别是发改委、国土和住建各部门各自在做,随着低碳规划的推进以及环保部门的参入,政府层面会进一步推进不同部门整体协调与合作的进程,使得决策与执行更加系统和有效。

  对于《协议》的签订,伦敦大学学院建筑环境学院城市规划教授Peter Bishop认为,低碳生态城市建设是全球性的趋势,要从提高建筑能效、循环利用垃圾、提高能源使用率等多方面来进行规划。政府层面,要进行立法和制定规则给予硬性的清晰规范和界限,协议签订或者规范出台之后,政府要首先遵循以身作则,甚至以更为严格的标准要求自身。另外,也要出台一些财政方面的支持和激励。

  他以《协议》中提到的建筑节能为例表示,要出台节能标准和相关政策法规,可以通过立法对建筑能效有更高要求,促使开发商使用高能效的设计方案建造出高标准的绿色建筑。他还强调加强对公共交通的建设,使人们更频繁地使用公共交通,鼓励人们尽可能住在离工作地点近的地方。

  Peter Bishop表示,良好的城市规划和预见是必不可少的。一体化的科学城市规划必须达到:政策规定清晰,尽可能紧凑简洁,且要有实用和可操作性。

 相关报道

  珠三角东西北各选试点

  带动生态控制线划定

  南方日报讯 昨日,为全面推动我省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划定生态控制线、打造绿道升级版、构建绿色基础设施等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省住建厅举办的 “广东省绿道建设管理和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宣贯培训班”在广州开班。来自英国伦敦大学、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以及国内相关领域的9位知名专家将为全省绿道网及生态控制线规划建设管理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授课。

  省住建厅副厅长蔡瀛在开班仪式上表示,我省将依托绿道网建设的良好基础,有序延伸绿道网络,完善绿道“公共目的地”建设和利用,部署开展打造绿道升级版系列工作。蔡瀛同时要求各市抓紧组织编制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尽快全面组织开展划定工作,确保在2014年底前完成生态控制线划定。此外在低碳生态城市建设,广东也要以与住建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为契机,全面部署推进相关工作。

  据悉,我省将在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地区各选取1—2个城市进行生态控制线划定试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积极推进《广东省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立法,力争明年出台该条例。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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