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全面扩容2000企业拟挂牌 粤中小企可参与


时间:2013-12-16





南方日报讯 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新三板”)有关问题的决定。决定将可在新三板挂牌的上市公司扩大到了全国注册、符 合要求的中小企业,不再限于在北京中关村、天津滨海、上海张江、武汉东湖等园区注册的公司。相关数据显示,包括广东高新园区内企业在内,目前全国约 2000家企业准备挂牌新三板。未来新三板将成为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三板扩容后,在准入门槛上,不设财务和公司 规模要求;未来将修改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挂牌的企业都要接受证监会的监管;对于未超过200人的公司,上市不用证监会审核,系统机构自律核查即可, 而超过200人的被认定为公众公司,需要证监会核准。也就是说不超过200人的公司上市基本接近“注册制”;投资门槛依然较高,限于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 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将制定非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细则,在系统中挂牌的公司将更容易进行并购重组。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目前新三板存在的因为交易机制不灵活导致投资者不活跃的问题,本次新三板扩容并没有涉及流动性完善部分。

  在昨日证监会答记者问中,也提及这个系统主要是为企业发展、资本投入与退出服务,不是以交易为主要目的。若之后征求意见稿中引入做市商,或者采取改变交易方式的方法以增加流动性。新三板可大有作为。

  对于新三板扩容,君盛投资创始合伙人廖梓君表示,新三板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其意义仅次于股权分置改革。他判断,4-5年后新三板上市企业可以达到4000-5000家,市值轻松能达到上万亿元。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三板投资者主要集中 于产业资本和股权投资基金,这与A股市场的投资者定位存在很大区别,不会形成同一投资群体在市场选择上的此消彼长关系。同时企业今后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 求,自由选择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新三板挂牌,这将有利于减轻A股市场的发行上市压力,缓解A股市场的扩容预期,总体来看,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后不会对A股 市场产生资金分流效应。

  市场人士判断,三类上市公司有望分享新三板扩容带来的巨大利益:高新园区类上市公司,拥有未上市公司股权的创投概念公司,以及承担代办转让及做市商功能的券商。长远来看,券商的受益将最为显著。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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