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60条项目投资审批改革新政利好外企


时间:2014-01-17





  中新社东莞1月16日电 广东东莞市政府16日公布了60条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措施,缩减项目投资的用地、规划、环保等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改革后,3亿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将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为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东莞经过10多个月的调研,制定了《东莞市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共公布了60条项目投资建设审批体制改革措施。

  据东莞市常务副市长梁国英介绍,本次审批制度改革后,东莞社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验收审批所需要的实际时间将从以前的18个月缩减到7个多月,等于东莞所有的项目审批都能够达到过去“绿色通道”的行政效率。

  作为外商投资众多的城市,在本次行政审批改革中,东莞对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手续进行简化,除了需要国家核准的项目外,其余鼓励类、允许类的总投资3亿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只需要按职能和权限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据东莞市府办副主任邓涛透露,为了吸引外商投资,东莞正积极争取,试行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这项政策目前只有上海自贸区能够实现,东莞希望能够争取成为第一个试点的地级市。

  梁国英表示,到2015年,东莞企业投资审批事项将减压70%以上,项目办理时限缩短50%以上,投资审批和备案事项网上办理率将超过90%。

  东莞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黄日荣表示,此次改革给外商投资带来很大信心,在当前企业经营困难时候,东莞这些政策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政府优化投资环境的决心。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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