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4月14日 广州市政府14日下午公布《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将该奖项的奖励经费提高3倍达到人民币2200万元。广州市科学技术奖设立于1987年,每年颁发一次,至今已有25年历史。2011年、2012年获奖项目增加产值分别为55亿元、27.49亿元,增加利税分别为11亿元、4.32亿元,为该市创造出更多经济与社会效益。
此次广州市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办法,将原有的突出贡献类与科技进步类两大类奖项,改为科学技术市长奖与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市长奖主要奖励在科学技术工作中做出卓越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科学技术进步奖则分为自然科学、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社会公益、重大工程等5大类。
广州市法制办负责人表示,这一变动拓宽了奖励范围和力度,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的数量由不超过80项增至不超过100项,奖金由此前650万元增至2200万元,奖金总额和每个单项奖金额全部翻了三倍以上。
来源:中国新闻网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0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