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创新政策引领广东经济转型加速跑


作者:刘毅    时间:2015-05-18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政策将全面释放广东科技创新活力,对广东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要的杠杠支点作用。

新思路: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总抓手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纵观全球,作为市场化程度较高地区的广东早已融入“全球创新网络”,这一网络集聚了各类极富活力的优势创新资源,时刻引领着全球创新发展的前沿。从国内环境看,广东与全国一样进入了经济发展“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全省经济发展的大逻辑。新常态下,国内经济增长速度开始换挡,面对不断壮大的中产阶级群体、日益增长的人民生活质量提升需求和难以持续的重大资源消耗,广东必须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才能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当好改革创新的先行者。

新常态需要新思路。诚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在广东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上所强调的,广东要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就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创新驱动发展摆在经济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主战略”和“总抓手”。只有通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广东经济的增长才能更多地依靠人力资本质量和技术进步,才能以更加强劲的动力引擎驱动经济转型。

新动力:重大创新政策全面释放广东科技创新活力源

经济发展中,科技创新往往意味着对各种常规发展范式的颠覆,意味着对各种社会生产要素的重构,这些深层次的调整将引发所谓的“熊彼特动力”,为经济增长提供新的活力源。有鉴于全球经济发展经验,这些深度的调整仅仅依靠市场单方面的力量是不够的。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好的作用,我们还需要政府这个“增进型”力量的推动和护航,尤其是在产业出现重大密集式创新的时候。

如果把在市场上参与竞争的企业比喻成登台“亮相”的特技演员,政府就是那束照向舞台的“追光灯”,它的作用是为这些企业营造出“靓丽的舞台环境”,让企业能够更好地展示自己的创新活力和创新特质,而不是生硬地“上台”为企业“扶上一把”。

去年6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内省市首个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结合的纲领性文件。时隔半年多,广东省政府又制定出台了《意见》,这是对《决定》的细致布局,是对制约广东科技创新发展瓶颈的一次“宣战”。

新重点:创新政策“点穴式”发力打破广东科技体制机制桎梏

《意见》抓住当前广东科技创新的若干“痛点”,将以精准的“点穴式”发力打通广东科技体制机制的桎梏。

为普遍激励企业创新,《意见》出台了一系列的“普惠性”政策,例如通过财政补助的方式鼓励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以省市联动的方式鼓励各地开展创新券后补助政策试点,探索试行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制度。

同时,《意见》还突出了“引导性”特色,制定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的若干政策条款:一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保障与允许房屋分割转让,二是通过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给予不高于各市补助一半比例的后补助,三是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风险补偿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等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四是扶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的财税等政策。

《意见》还突出了激励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的“松绑性”特色:一是赋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自主处置权;二是深化科技成果收益权改革,所获收益全部归单位自主分配;三是对科技成果转化的股权奖励可进行股权确认;四是完善科技人员职称评审政策,发明专利转化应用情况与论文指标要求同等对待,技术转让成交额与纵向课题指标要求同等对待;五是以多种途径解决高层次人才安居问题。

《意见》的上述三大特点充分展示了这一政策工具的“黄金成色”,政策同时也在创新投入的组织形式上实现了较大突破。譬如重视发挥各级政府财政的联动作用,以省市县区多级财政形成合力支持企业创新等。

从“腾笼换鸟”到“凤凰涅槃”,从“大规模淘汰落后产能”阶段到“创新驱动发展”阶段,这是广东在“新常态”下积极转段所做出的重大战略选择。经济转型离不开科技创新的强大动力,《意见》将为广东创新发展提供满满的活力源,有力支撑广东经济转型的加速跑。(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刘毅)

来源:广东科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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