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日前印发,提出到2020年,竞争性领域的市属企业将全部实现整体上市或至少控股一家上市公司。到2017年,市属企业调整至30户左右。并明确提出“国有股权出让不设下限”。
南都记者采访获悉,广州国企底子好起点高,很多都具备IP O基础,预计接下来国企整体上市以及信贷资产证券化都将提速,而国有持股比例料将一企一策。由于本轮国企改革以企业性质分类为特点,等具体分类方案出台时,国企将掀起重组潮。
国资金融业“232”战略
南都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广州市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印发。
《意见》提出,到2017年,市属企业调整至30户左右。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80%集中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与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到前20户大企业集团。
同时,《意见》提出,至2020年,竞争性领域的市属企业将全部实现整体上市或至少控股一家上市公司。强调加大整合重组力度,鼓励企业通过证券市场、产权市场,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开放性联合重组。加大力度对市属企业实施动态整合重组,形成企业优胜劣汰制。到2016年,市属企业国资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提高到25%,2020年提高到30%,国有经济发展成果更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另外,广州国资委正推动国资金融业加快发展,实施“232”战略,促进2家金融控股平台、3家银行、2家证券公司做强做大。并且,广州将推动国资金融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围绕广州主导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需求,加快发展金融产业。打造若干国资金融控股平台,并争取实现快速扩张和上市。
此前,2014年8月18日,广东颁布《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广东省国企改革的时间表,全面确立了广东国企改革的整体脉络。希望通过5年的努力,让上市公司成为国有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省属企业资产证券化率由现在的20%上升到60%,主营业务完全实现整体上市,并明确提出“国有股权出让不设下限”。
静待分类方案出台
“跟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相比,广州乃至广东的国企底子好,起点高,很多都具备IP O的基础。”德勤中国合伙人余莉娜接受南都记者采访分析,上述广州国企改革方案就体现了这一点,并且强调资本运作和流动性,强调成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发展产融结合的融资平台,既结合了广州实际又很创新。“上市、创新金融也是混改的一种方式,通过上市来优化国企股权结构、促进市场化及经济效益。”
对于国有股权的比例,余莉娜告诉南都记者,预计中央乃至各级政府很难给出具体的比例标准,而将是在实际操作中“一企一策”。并且,从已有案例来看,她介绍,发展好、市场化程度高的国企,改制后控股的倾向较大;之前发展较差、市场化程度低,改制后持股比例尤其控制权会削弱。
此外,她认为,上述方案对于国企改革给出的意见很市场化。据介绍,《意见》提出,将建立企业领导人退出机制,对连续两个年度考评结果为不胜任的,或任期内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且无重大客观原因的,须对企业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属经营失误造成连续三年新增亏损的,对有关领导人员坚决予以免职、解聘。《意见》指出,广州将深化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要与企业上缴财政的收益挂钩。
德勤中国合伙人袁丰介绍,本轮国企改革以“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为导向,最大特点是将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分为公共服务类、特殊功能类和竞争类。不同类别的国有企业具有不同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这也是混合所有制等改革的前置措施,即明确哪些领域是非公资本有望进入的。“但目前具体的分类方案还没出台,大规模国企重组潮的出现将取决于何时出台细化方案。”
“资产证券化显然是广州乃至广东国企改革的方向或途径。”袁丰分析,资产证券化包括两点,即股权证券化和信贷资产证券化。股权证券化方面,虽然之前也有不少国企上市,但当时只是将一部分或产业链中的一环上市,接下来将更多整体上市,从而完善产业链,提升竞争力。信贷资产证券化方面,4月2日央行已发布办法予以支持,预计将提速。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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