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文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时间:2015-06-11





  据广东政府网11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进一步完善我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运行效率和城市发展质量,广东发布了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

  意见要求,科学编制和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完善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地下管网建设管理、加快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增强城市基础设施防灾避险功能、加强城市生态园林建设、加快城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等。

  意见提出,到2016年6月底,各地级以上市要完成城市综合交通、公共交通、地下管线、排水防涝、供水、供电、燃气、垃圾、污水、绿地系统、防洪、通信等城市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修编和审批工作,并将各专项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意见提出,各地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粤府〔2013〕120号要求,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科学确定城市公共交通模式,积极发展以快速公共汽车、现代有轨电车等公共汽电车为主体的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系统,有条件的特大城市、大城市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和城际轨道交通系统建设,充分发挥轨道交通作为公共交通的骨干作用。到2017年,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新增运营里程250公里。城市中心区新建、改建道路要研究设置公共交通专用道或优先车道。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规划建设机场、港口、火车站等综合公共交通枢纽,完善公共交通调度中心、首末站、停靠站、公共停车场、换乘枢纽、充电桩、充电站及城市水上客运码头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城市内外公共交通便利衔接。现有停车场、加油气站可根据实际需求改建、加装充电设施,推进新能源推广应用。

  此外,意见要求,到2017年底,各地级以上市结合新区建设、旧城改造、道路新改、扩建,在重要地段和管线密集区优先建成一批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到2017年底,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完成达标改造,再生水利用率力争达到15%;到2020年底,各地级以上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全省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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