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高新区管委会公布了《促进汽车产业链发展扶持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佛山高新区每年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00万元,设立鼓励汽配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符合申请条件的汽配产业租金补助等方面。
据悉,该办法适用于在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海园)范围内注册并经审核部门认定,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及装配,投资强度达到园区规定的独立企业法人。具体而言,承租佛山高新区(南海园)范围内产业载体,按其租用产业载体的面积,前3年分别按每平方米5元/月、3元/月、2元/月的标准给予企业租金补贴。在承租佛山高新区(南海园)农村集体用地上自建厂房的企业,按其自建厂房的建筑面积,前3年分别按每平方米5元/月、3元/月、2元/月的标准给予企业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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