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土资源厅为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护航


时间:2015-07-29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的战略部署,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出台6项措施,力保珠海、佛山、中山、江门、阳江、肇庆六市和顺德区“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产业带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广东厅强调,规划预留用地空间。相关市县在今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中,要预留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用地空间,对目前尚未确定选址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可将其列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占用多划基本农田项目清单;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实际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由省市共同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落户产业转移园的先进装备制造业,优先使用产业园专项指标。

  广东厅规定,允许以承诺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对暂时不能实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占水浇地补水浇地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在用地预审和报批时,允许由市、县两级政府和建设用地单位出具书面承诺,保证完成补充耕地提质改造,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同步办理使用林地、征地社保和用地报批手续。用地申报可先行提供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林业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正在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补交省国土资源厅,作为用地报批材料一并上报省政府批准。

  广东厅强调,加快办理用地手续。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用地报批件,省厅将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预审意见,5个工作日内完成厅内用地报批会审,并将需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报批审查并转报省政府。(首席记者祝桂峰 通讯员杨德倩)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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