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启动现代渔港建设 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作者:吴颖    时间:2015-12-28





近日,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召开全省现代渔港建设启动会。会上,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与有关各市签订了现代渔港建设责任书。

会议指出,广东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渔港建设工作,要求渔港建设要突破传统渔港建设模式,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现代渔港和避风塘,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2015年,广东省财政安排7.17亿元补助资金支持现代渔港建设,目前已有11个现代渔港项目开始启动实施。

会议强调,渔港建设对渔民而言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渔港所在地市、县政府是建设的责任主体。各地要结合“十三五”规划的制定,认真做好渔港建设规划。抓好机制创新,加快渔港用海审核审批,建立绿色通道,提高用海审批效率。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和路线图,确定各项任务完成的时间表,严格按计划推进实施,确保2018年全面完成。

会议指出,建设现代渔港,提高沿海渔区防灾减灾能力,使渔港建设成为“全优工程”要做到“六个到位”。一是市、县领导到位。渔港建设是一项服务渔民、服务渔业、服务渔区的基础工程、民生工程,各地要高度重视,将渔港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现代渔港建设要以市政府为建设和责任主体。二是组织到位。要明确渔港建设的责任人,成立现代渔港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渔港建设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确保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三是支持到位。要在人、财、物上予以全面保障,为渔港建设提供高效服务,确保渔港建设顺利实施。四是管控到位。确保资金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或审计。各市、县和建设单位要制定完整的建设计划,列出时间表,严格按计划实施,确保工程进度。加大工程监督检查力度,制定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加大违规处罚力度。五是考核到位。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和要求,制定渔港建设具体奖惩办法,逐项落实渔港建设责任。六是廉政到位。建立健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内控机制,制定合理分权、规范用权的具体措施,加强岗位之间、工作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完善领导责任追究机制,从源头遏制腐败。(记者吴颖)

来源: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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